市人大一监督案例入选省人大环保监督十大优秀案例
7月3日,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采取“现场 视频”的方式召开。会上公布了人大环保监督工作优秀案例推选结果,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久久为功,助推打赢碧水保卫战》在全省各地各单位推荐的25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被推选为十大优秀案例之一。“获得全省同行的肯定,这充分说明我市在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上的探索、实践是成功的。”在茂名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叶广勇获此消息时,满脸欣喜与激动,“事实证明,三年多来茂名市人大倾心推进这项工作不但有了好的效果,现在还入选省十大优秀案例,我们有理由为此高兴激动。这也说明了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必须坚持跟踪问效,只有久久为功才能见到真功!”茂名是著名的南方油城,也是享誉全国的农业大市,对水资源的依赖特别强。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大,我市水环境跟全省很多地方一样形势严峻,母亲河小东江一度被戏称为“火水河”,小东江石碧国考断面水质常年为劣Ⅴ类,污染事故频发……。2014年,小东江还被列入省挂牌督办整治的“四河”之一。
水是所有生物和人类的生命之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管好水、治好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茂名河湖众多、水系发达,全市流域面积共11427平方公里。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茂名的河湖,为子孙万代留下绿水青山这座“金山银山”,为茂名永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盯住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2017年以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持续不断地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1234”监督工程,即“作出一个决定,进行二次专题询问,连续三年组织三次代表评议、出台四部生态环保方面的地方法规”,在开展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上,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地努力探索实践。
“1234”监督工程是:作出一个决定,2019年4月2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力推全市各级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二次进行专题询问,2018年7月6日、2020年4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举行联组会议,就小东江三条县域跨界严重污染支流整治工作、全市环保基础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全市补齐水污染防治的短板;连续三年三次组织代表评议,自2017年起,市县镇三级人大上下联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评议河(湖)长制工作,力促我市切实增强河(湖)长制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出台4部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分别是《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织严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之网,为我市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律保障。
“1234”监督工程就象一组“组合拳”,持续用力、无缝对接地助推水污染防治工作,使我市的水污染防治水平跃上新台阶。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3月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跳出全国倒数30名,改善情况排名全国第4,改善幅度达65.36%。“实施‘1234’监督工程取得的实际效果,推选为全省人大人大环保监督十大优秀案例名副其实。”参与推选的多名成员对茂名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肯定地说。
通讯员 覃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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