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打造“乡间检察”品牌
市检察院领导走访企业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2018年以来,在市检察院的部署下,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乡间检察”工作。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市检察机关走出了一条检察创新之路、联系群众之路、基层治理之路,法律监督、接访巡访、司法救助、法治宣讲、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真正深入到乡间村落,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检察产品和司法服务。检察干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抓基层法律监督 促社会和谐稳定
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基层法律监督是检察监督的短板与难点问题。开展“乡间检察”工作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乡镇检察室为阵地,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执法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的问题。据统计,我市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派出所立案28件、撤案31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51次,提出取证建议198条,追捕漏犯833人,对违法侦查提出纠正意见203次;发现诉讼活动中程序违法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核查社区矫正人员2237人,发出检察建议书66份,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9人,促进基层司法执法工作规范公正开展。
与此同时,我市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密切关注社会热点,追踪新闻舆论,对突发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关系到民生的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事件深挖彻查,加强对基层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履职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乡间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处置固废垃圾13.54万吨,追收国有财产3.64亿元,关停、整治污染环境企业145家,查处涉案金额601.67万余元的不合格食品药品71.216吨,为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乡间巡回检察之刑事申诉暨国家司法救助公开答复会现场
检察服务更便利 机制创新更贴心
“乡间检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在基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基层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检察服务质效。
针对我市乡镇检察室数量少、辐射面不够广的实际情况,我市基层检察院在辖区镇(街)探索创建64个乡间检察工作联络点(站),聘请镇(街)综治办主任及业务骨干担任检察联络员,全力做好涉检信息收集和矛盾排查工作,将涉检信访案件解决在基层,使检察工作联络点成为服务群众的贴心窗口和准确传递检察信息的重要平台。
为更好服务群众,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共同合力,实施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哪里有需求,就在哪里设点接访、普法、审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开展了36期乡间巡回检察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两度一率、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巡访接访、普法宣传等活动,接待群众576人次,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200余件,展出法律宣传展板418个,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及物品80000多份。
不仅如此,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方式,对部分案件实行检察官主动上门办案,并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力求实现“办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的司法效果。如信宜市检察院坚持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办案理念,联合该市公安局、法院对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上门办案的形式,现场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旁听群众释法说理,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茂南区检察院到镇盛镇开展乡间巡回检察活动
下访巡访听民声 矛盾化解在基层
现今,我市检察机关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主动下访”,到基层、到乡间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受理群众诉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同时将司法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记者了解到,干警主动不定期到镇、街道走访调研,征求收集基层政府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检察机关的接访工作重心;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代表委员对我市“乡间检察”工作开展中有关执法办案、法律监督、队伍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与“乡间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把“乡间检察”工作做牢做实。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检察机关注重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除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诉求外,让公开审查活动走进基层乡村,以案释法,邀请相关代表到场见证,将案件置于阳光下、群众的眼皮下办理,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同时,干警主动上门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乡镇检察室、地方党委政府、派出所等部门的协作,由办案检察干警带队到案发地、当事人住所或村(居)委,组织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有效实现教育犯罪嫌疑人、安抚被害人、修复社会关系“三赢”局面。检察干警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受害人家中调查核实情况
帮扶救助为导向“好心检察”暖民心
用心实施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结合办案实际,检察干警深入基层摸查救助线索、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的当事人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不仅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工作中,检察干警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村委、残联等部门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了解救助落实情况和被救助对象新需求,进一步强化救助合力、延伸救助效果。
用爱开展未检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措施,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跟踪回访、心理辅导、异地帮教;联合志愿者、心理老师、司法社工以及当地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定期下乡回访教育,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帮助其加强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共对43名涉罪未成年人下乡帮教99次。
用法护航民营经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完善与企业、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依托“走进民营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专项活动,挂点联系辖区重点民营企业115家,结合走访调研、普法宣传、指导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等方式,到企业实地走访73次、开展法律宣讲64次,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3次。同时,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嫌犯罪民营企业家和业务骨干慎捕慎诉,最大程度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和生存发展。
用劲推进精准扶贫,扎根基层解民困。全市检察机关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到精准扶贫挂点帮扶村担任第一书记,真真正正地驻点基层、扎根乡村,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他们当好扶贫村级组织建设的“主心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努力推动村委党组织建设正规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两学一做”党性教育常态化,切实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好村级综合治理的“管理员”,配合当地村委、镇、区做好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等重点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不断改善扶贫村的人文环境和居住环境;当好服务村民的“贴心人”,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慰问帮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检察干警走访云潭镇司法所检察干警到林尘派出所开展侦查监督活动
法治宣传有声色 带动群众齐守法
我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乡间检察”工作,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执法办案、普法教育、司法救助、下访巡访等突出事例和重点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乡间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引起更多的社会关注。
期间,我市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五进”法治宣传活动。由检察干警组成的宣传、宣讲专业队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以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将普法工作送到群众身边。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共到14个机关单位、29个村委(社区)、68个企业开展95场普法宣传活动,到80个乡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39场,结合教育系统直播等方式,覆盖1900所学校和44万人次中小学生。
为用更走心的方式宣传“乡间检察”工作,我市检察机关改装“检察下访巡访服务宣传车”,在车上设置展板或者电子屏幕,公布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宣传、播放相关普法知识。检察干警下访巡访到哪里,宣传车就跟到哪里,让“乡间检察”工作宣传有声有色地走在乡间路上。化州市检察院将“乡间检察”工作以故事形式汇总刊编《乡间检察故事》杂志,派发到各镇(街)、村(居)委,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
接下来,我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间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检力投入、深化调研实践,以检察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基础,探索与基层执法司法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以化解基层矛盾为切入点,探索建立疑难事项集中研判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内部合力和外部联动,致力把“乡间检察”工作品牌打造成一项惠及全市的民生工程。
文/图记者 杨珮珮 见习记者 柯诗华 通讯员 周健荣 陆泳霏 黎雄 窦小娜 何余军 柯蕊 李冬燕 林伟军 程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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