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茂名网 发表于 2020-6-10 16:16

非法购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警方在嫌疑人住处搜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通讯员刘世隆摄

  近期以来,我市相关部门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增强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但仍有极个别不法分子无视交易野生动物行为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而顶风作案。近日,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在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大数据情报中心等部门开展缜密侦查,循线出击,接连破获3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1只国家一级保护濒危野生动物活体,5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活体。

  6月4日13时许,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打私大队在茂南分局网监大队和高山派出所的支持和协助下,成功在市区高山路某大院抓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27岁男子李某烨,现场缴获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3只陆龟活体和1只鹦鹉活体。经广州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初步鉴定,4只活体中,一只是辐纹陆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另外3只分别是红腿陆龟、黄腿陆龟、和尚鹦鹉(均列入附录Ⅱ,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烨供认其于2018年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出售龟的信息,后以2千多元的价格购买了1只辐纹陆龟、1只黄腿陆龟,以1千多元的价格购买了1只和尚鹦鹉,并代网友邓某毅饲养1只红腿陆龟。

  6月4日晚时许,经过深挖扩线,茂南分局打私大队联合官渡派出所刑警中队乘胜出击,在市区金城路某大院门口旁,成功抓获另一名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36岁男子邓某毅。经审讯,邓某毅供认其于2020年6月1日通过微信以105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1只红腿陆龟给李某烨,并同时将另一只红腿陆龟以1500元的低价交给李某烨帮其饲养出售。

  6月5日再传捷报。当天上午11时许,茂南分局打私大队精准布控、迅猛出击,联合官渡派出所、刑警中队民警在市区某小区抓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男子张某雄,现场查获豹纹陆龟、红腿陆龟活体(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各1只。

  目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已依法对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烨、邓某毅、张某雄等3人执行刑事拘留,相关案件工作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刘世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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