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近日,笔者从茂名市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网站4月27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茂名市税务局办公室供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