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茂南城郊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聘用干部杨喜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杨喜在茂名、湛江两地多次擅自使用管委会公车粤KJC633的油卡为自己的小轿车加油,合计4597.04元。2020年1月,杨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电白区建设发展总公司原经理岑伟忠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8年3月期间,岑伟忠以企业分流、内退及退休人员安置为由,巧立名目,先后向辞职、退休等9人违规发放工龄工资补贴共123.87万元,其本人领取37.95万元。2020年3月,岑伟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信宜市质量协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出纳陈兆汉虚构培训老师名字或增大培训老师伙食补助费,经协会理事长刘谦华签批同意进行报销,向参与培训的相关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共75050元。2019年9月,刘谦华、陈兆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高州市东岸镇岑山村委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岑山村委会时任干部吴坚强、叶常进、冯振明、何多新、冯华强、吴济文召开会议,决定以发放“村干部补助”的名义,按每人每月200元,从财政下拨的经费收入和村委会集体收益中违规发放补助合计94600元。2020年3月,上述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化州市河西食品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河西食品公司在没有相关规定许可和上级批准的情况下,由原党支部书记、公司经理黄胜年提议,并多次与时任副经理莫子勇、黄为基,工会主席苏少红、会计黄冰召开班子会议或班组长会议研究后,按自定补贴规定违规滥发补助共27.44万元。2019年12月,黄胜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3月,莫子勇、黄为基、苏少红、黄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大部分发生或持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问题典型,教训深刻。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之风,干干净净工作、清清爽爽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从严从快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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