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为谁美 发表于 2020-1-2 17:07

全省高速公路计费方式元旦起调整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批准,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开始执行统一收费标准。 >涉及车型明确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

  一是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 T489-2019);

  二是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三是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类客车收费系数);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六轴以上货车在6类货车收费系数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17计;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调整计费方式有利提升通行效率

  据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收费公路计费方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全国各省统一同步实施。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相比现行分类方式,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客车车型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其中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2类车调整为1类车。二是货车由按照额定载质量分类调整为依据车辆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等进行分类,由原来的5类车型调整为6类。三是新增专项作业车大类,分类方式同货车一样,按轴数分为6类车型。 >鼓励物流业不超限前提下“多装多载”

  此次调整,备受货车司机关注的是货车按车型收费后,通行费有什么变化?据了解,货车计重收费,以收费站现场秆出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收通行费,不同吨位车辆收费金额不同,“多装多收,少装少收”。改为按车型收费后,以车辆轴数为依据计收通行费,同一轴型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比如,一辆6轴货车行驶100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其满载状态下车货总重49吨,计重收费应收260元;其空载状态下车货总重19吨,计重收费应收238元;改为按车型计费后,无论满载还是空载,都收费245元;往返程“满载去、空载回”情况下,按车型收费(490元)比计重收费(498元)少收8元。

  因此,轻载、空载车辆比原来应缴费额增加,重载、满载车辆比原来应缴费额减少。实载率越高,同比以往的计重收费方式,通行费成本越低。因此,建议广大运输企业和货运车主在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多装多载”,争取在收费模式调整后应交通行费额不增加并有所下降。通过货车计费方式的调整,引导和推动我市道路货运向大型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鼓励促进广大运输企业创新物流组织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我市物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新的收费模式助力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该负责人还表示,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从既有收费模式统一切换为分段计费模式。在新的收费模式下,全省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需要分段核定,明确每个相邻收费站点所组成的收费区间及计费匝道的收费费率、收费系数、收费里程及收费金额等具体信息。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交通运输公众网,或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收费标准公示牌。并且,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我市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5%的通行费优惠。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邹慧 通讯员 黄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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