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老大"龙哥"被判无期 官员当保护伞被判死缓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东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龙哥”陈东被控的14项罪名全部成立,被判无期,其“保护伞”、原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被判死缓。图为陈东(龙哥)被判无期徒刑。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深圳中院判决书以1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这14项罪名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图为陈东(龙哥)被判无期徒刑。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原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刘少雄被判死缓,回望旁听席上的亲属。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判决书列举判决理由认为,以被告人陈东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等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认定被告人陈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伍健东等10人为积极参加者。图为陈东(龙哥)被判无期徒刑。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该组织的重要参与者伍健东被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容留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5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图为宣判后,“沙井新义安”案团伙成员悔不当初。南方法治报记者钱文攀摄
其他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2名被告人缓刑;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共对12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对33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并处罚金,罚金总额逾2.6亿元。图为宣判后,“沙井新义安”案团伙成员悔不当初。南方法治报记者钱文攀摄
法警将被告带上法庭。南方法治报记者钱文攀摄
宣判现场,41名被告集中听判。南方法治报记者钱文攀摄
宣判现场,41名被告集中听判。南方法治报记者钱文攀摄
深圳市中院昨日开庭宣判沙井黑社会案现场,41名被告到庭。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图为旁听席坐满了被告亲属。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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