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3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退休人员在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岑稳 摄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从本月起调整增加2019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四年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中定额调整增加60元,挂钩调整增加2.2%,70岁以上6档加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一标准,全市23万多名退休人员受惠。
养老金从1月起上调
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9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据悉,截止7月10日,市本级参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补发养老金已落实到位,各区、县级市及高新区、茂名滨海新区也已按要求陆续发放,请退休人员注意查收。
养老金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9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8年12月退休,2019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养老金调整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我市按省统一规定的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所谓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一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所谓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所谓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6个档次倾斜调整,对2019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50元,全年180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全年24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元,全年36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0元,全年6000元。每人每月加发一定金额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市社保局特别提醒:今年,我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即企业职工退休年审)继续全年开放办理,即是全年每月都可以办理认证,但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超期未认证,将按规定从第13个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认证后再予以补发。养老金资格认证的方式既可通过“广东社保”和“茂名人社”手机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认证,也可就近到社保业务大厅自助终端自助认证或到授权网点协查认证。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刘荆胡 车子强 有比没有好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