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茂名监狱检察室
市检察院派驻茂名监狱检察室的检察官在研究案件。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黄信涛摄在派驻茂名监狱检察室,几位检察官围坐在一起,细心翻阅服刑人员的申诉书开展审查工作。在他们心里,装着一把“公平钥匙”,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刑罚的公平和正义。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茂名监狱检察室(以下简称“驻监检察室”)是一个由5人组成的科室。近年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忠诚履职,务实追梦,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16年至2018年共有57份工作材料被最高检和省检采用,连续三年的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和省检向全国和全省推广。因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被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三年纠正10件法院终审生效错误判决
驻监检察室主任龚红光说:“我们的工作主要从细微处着手,通过巡视检察、检察官约谈、受理服刑人员申诉等方式,积极办理服刑人员不服法院判决的刑申案件,对可能出现判决错误的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使刑罚得到‘精准执行’。”
近三年,驻监检察室就成功纠正了10件法院终审生效的错误判决。其中,2017年成功纠正了3名服刑人员的错误判决;2018年依法监督纠正6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案件和判决书制作日期错误案件;2019年依法监督纠正1名服刑人员累犯认定错误案件,切实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真正在刑事执行工作中突显检察监督职能,保障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这10件纠错案件的经验材料分别被最高检刑执厅和省检院转发。改变了驻监检察室自2008年收归市检察院管辖后10年内无一宗服刑人员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后获法院改判的局面。
驻监检察室主任龚红光回想起纠正的这10件错误判决时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今年1月份,一名在茂名监狱服刑的罪犯向驻监检察室申诉他的案件可能存在错误判决。经过我们审查后,发现他在第一次犯罪的时候是未成年人,在未满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法院错误认定他为累犯。经过我们审查向法院申诉以后,法院重新做了改判,撤销了累犯的认定。这样的结果确保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使刑罚得到顺利的执行。”
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
去年以来,驻监检察室主动联合茂名监狱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通过建立“一周一通报”线索摸排通报机制,积极发动罪犯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形成强大打击合力。
2018年3月份,驻监检察室对茂名监狱内的涉黑涉恶罪犯全部建立档案,开展问卷调查并进行一对一谈话,主动查找案源,在茂名监狱成功挖出一条举报漏网同案犯的重要涉黑犯罪线索被查证属实,2018年12月,罪犯温某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被廉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为从严掌握涉黑涉恶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贯彻落实最高检的工作要求,驻监检察室还开展了对职务类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活动。检察官深入罪犯劳动生活现场巡查,对这“三类罪犯”做到每人必谈、每件必谈,并对已经变更刑罚执行的三类罪犯全部登记建档。
建章立制促监狱及时“查漏补缺”
2017年,驻监检察室发现监区个别罪犯节假日的零花钱消费高。经调查核实,其购买的部分食品无偿分给其他罪犯食用,消费的行为容易破坏狱内各罪犯平等改造的氛围,滋生牢头狱霸,影响监管秩序的正常稳定。
对此,驻监检察室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对罪犯节假日购物数额和数量制定相应的限额标准。监狱采纳了驻监检察室的意见,立即出台对罪犯个人节假日购物限额标准文件。通过检察建议书,茂名监狱成为全省监狱中第一个以文件形式规范罪犯节假日消费的监狱。
2018年以来驻监检察室还对监狱个别监区存在发放药品台账登记不全、个别病犯康复后私藏药品、罪犯档案管理不规范、台账有缺失等管理出现的漏洞,均发出检察建议书,促监狱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建章立制。
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驻监检察室在监区检察过程中,发现有个别罪犯入监前骨折固定手术体内植入钢板,经过一段时间后因服刑错过医嘱的拆除日期出现不良反应。检察室对全监有类似情况的罪犯逐个监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到监狱医院对个别罪犯的病情进行核实,确有罪犯入监前因交通事故、工伤、刑事案件等原因骨折手术体内植入钢板,个别罪犯出现钢板或螺丝断裂在体内、有的松动发出声响,对罪犯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不利于罪犯的劳动生活改造。
针对发现的问题,驻监检察室将有关情况积极与茂名监狱进行了沟通,发出检察建议书。茂名监狱高度重视,对排查出的问题人员分别登记造册,记入罪犯健康档案中,定期进行跟踪,把病情达到规定条件的罪犯送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检查治疗,普通伤病罪犯收入监狱医院住院检查治疗,保障罪犯的健康权,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驻监检察室对监狱罪犯的健康保障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确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驻监检察室检察官钟玉建表示,驻监检察室真正把监狱当作一个法律实施的践行点,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监管机关严格执法,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注重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并重、传统业务与新增业务并重、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重,提升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真正体现了驻监检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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