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前日上午,由化州市检察院起诉的该市首例环境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化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黄某源、何某浪、吴某增为牟取非法利益,将6车废油渣非法倾倒在化州市下郭街道办多谷村委会低车村上湾堂山塘等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近130万元。化州市检察院于2018年底将该案起诉到化州市人民法院。
本次庭审全程网上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参与旁听。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明确指出被告人将同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吴某等四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愿意承担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该案将择日宣判。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柯泽彪 通讯员 张辉谋 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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