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举行《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试拟稿)立法论证会
为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4月9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试拟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以及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专家。此外,市有关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有关职能部门业务负责人以及部分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了此次论证会。会议介绍了《条例》的拟定情况及基本内容。与会人员对条例在立法的完整性、合法性、创新性及可行性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结合茂名实际,就《条例》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以及审批程序、村庄建设的特色要求、村庄建设程序、宅基地的租赁使用及其消灭、村民住宅建设要求等问题,从多角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和课题组起草人员将逐项梳理、深入研判和充分吸纳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对《条例》抓紧进行修改完善。
(罗宇岑) 搞完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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