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原巡视员朱兆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水利厅原巡视员朱兆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朱兆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商提供帮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国有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朱兆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公器私用,亲情错位,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兆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兆华简历
朱兆华,男,汉族,1952年3月出生,广东茂名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任茂名市电白县副县长
1988年1月任茂名市电白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0年3月任茂名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0年4月任省水利厅综合经营处处长
1992年10月任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
1993年12月任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兼综合经营处处长
1995年5月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年10月任省水利厅巡视员
2012年3月退休 多行不义必自毙 多行不义必自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