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时光 发表于 2019-1-30 10:34

疾风厉势惩治基层“微腐败”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正风反腐的决策部署,在全市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交出了一份令人鼓舞的正风反腐成绩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558条,立案1418件,结案110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4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
  高位部署推动,确保压力直抵“神经末梢”
  我市对标省文件要求,迅速行动,结合茂名实际精准施策,印发了《茂名市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与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有机结合,一同部署,一同实施。
  市委旗帜鲜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加压。市委主要领导当好“总指挥”,亲自部署,推动各级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公检法参与、基层党委和纪委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出征,聚全市之力抓好基层正风反腐工作。
  市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基层正风反腐行动作为市县区纪委监委未来三年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市纪委各室(部)、派驻(出)机构和巡察机构层层落实清单管理工作制和直查督办工作等工作机制,督促各区(市)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内容和责任分工,切实将专项行动的压力和责任压实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深挖严查线索,对基层“微腐败”坚决说不
  为了让监督的“眼睛”和“耳朵”盯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来信、现场接访等信访主渠道,注重发挥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和审计发现、案件深挖等各种监督方式作用,对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同时,认真受理有关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反映,对摸排的线索做到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对账,严格做到广泛收集,规范处置。
  “蝇贪”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此,市纪委监委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审查、联合查办、现场督促、上挂审查等工作机制,对性质特别恶劣、反映特别强烈的重大案件进行直查,对比较重大的案件进行督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创新办案机制,实行一般案件自行办、重点案件分片办、易被干扰案件交叉办、重大和涉法案件联合办等办案模式,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狠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毒瘤”。
  精准发力亮剑,让基层“微腐败”无处藏身
  找准问题方能精准发力。市纪委监委结合2018年全市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茂名市“一线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把茂名基层存在的扶贫领域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驻村“走读”、不到岗、擅自脱岗或“两头跑”;行政执法领域管控查处不严或工作配合不力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专项行动惩治重点。对省专项方案确定的八大整治领域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紧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土地征收和拆迁领域违纪问题、惠农领域违纪问题、基层“四风”突出问题以及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做到精准聚焦问题,明确主攻方向。
  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方案》,明确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环节责任、整治重点和措施。建立市县镇三级纪委层层落实隔级包片工作制和挂点督导工作制,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5条,查结扶贫领域案件1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典型案例27起,发挥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扶贫部门,对全市1674条行政村扶贫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通报,督促整改。
  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成立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建立8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制定《茂名市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线索移送及反馈机制,合力惩腐打“伞”。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05条,立案66件69人,结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组织处理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同时,积极配合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处理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通报典型问题29个。注重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纠正“四风”工作,节前及时印发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教育提醒,落实监管措施;向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洁短信31000多人次,加强警示教育;节假日期间对全市322个单位、49个酒楼食肆、32家商超、9个旅游景区进行暗访,发挥震慑作用。制定《茂名市纪委监委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明确四个方面17项具体的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7起,查处1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5人。出台《关于全市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大力整治酒桌上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72条,查处13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对市直44个机关单位开展了庸懒散作风问题专题暗访,全市共问责作风不实、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1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制定《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海云 通讯员 茂党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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