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1月9日,中共茂名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在市民中心召开,听取了《茂名市机构改革方案》说明,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茂名市机构改革方案》,坚决完成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努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要求,是更好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推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据安排,市级机构改革要在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机构改革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按照《茂名市机构改革方案》,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工作部门31个。改革后,市委和市政府正处级机构减少3个,副处级机构减少2个,共计减少5个处级机构。减少处级事业单位3个。市人大和市政协各增加1个专门委员会。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