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猫头鹰闯进村民家
邓先生拾获的猫头鹰
一只猫头鹰被人拾获之后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10月6日,茂南区金塘镇的一名村民和当地派出所民警,给出了令人感到温暖的答案。
10月6日傍晚6时许,茂南区金塘镇天安村委会邓屋村的邓先生,正在厨房里忙着做晚饭。忽然,一只类似“猫头鹰”的小鸟,落在他家天井。邓先生见状,便走出天井去看看,结果发现它真的是一只猫头鹰。可当邓先生伸手去触碰它时,它不飞也不跳,只用利嘴把邓先生的手叨了几下。
把这小猫头鹰轻轻握在手中后,邓先生想到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能宰杀的,而应保护好。于是,他便打算将猫头鹰放生。
可是,在村中放生并不好。那该到哪里去放生好呢?邓先生想到了派出所,想到了求助民警一起联手将猫头鹰放生。于是,他便停止做饭,带上猫头鹰骑着摩托车小心翼翼地往所在辖区的金塘派出所赶去。
当晚7时许,接到邓先生送来的这只猫头鹰,金塘派出所民警很感动,称赞邓先生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具有保护生态发展的思想意识。随后,民警找来水和食物给猫头鹰吃,但它却不吃也不喝。
民警担心这只猫头鹰不吃不喝会发生意外,于是马上和邓先生一起驾车至露天矿生态公园,在松林里将这只猫头鹰放生,直到看到它飞走了才放心离去。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杨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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