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社快讯 发表于 2018-8-8 09:55

茂名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获省政府批复

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的批复》(以下称《批复》),《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以下称《总体规划》)正式获省政府批复。《批复》指出,茂名市是粤西综合性枢纽城市,也是重要的港口和石化基地,《总体规划》的实施要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做好茂名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把茂名市建设成为世界级石化基地、全国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绿城。《批复》要求,加强城乡协调与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74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加强全域空间管控。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和创新机制,抢抓把粤西打造成新增长极的政策机遇,积极融入湛茂阳临港经济圈和环北部湾经济圈,推动我省沿海经济带建设。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要控制在21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要控制在233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依托鉴江、袂花江水系,完善区域生态网络体系。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要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批复》明确指出,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优化路网结构,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各类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结合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统筹安排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排涝、防震、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治理,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和宜居性。在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隋谯国夫人冼氏墓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南粤古驿道、传统村落、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做好城市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塑造“椰风海韵、山水入城、川海山田、多廊合一”的城市特色风貌。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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