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继续加大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
不礼让行人车辆被处罚。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信涛 摄
为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建设,规范交通文明秩序,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日前,我市交警部门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对6名不礼让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在中心城区人民广场正门前的行动点,发现大部分机动车及行人都能做到遵章守规,文明通行,但仍有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存在在斑马线前不减速慢行、不礼让等现象。9时40分左右,一位驾驶本田小车的男性驾驶员被交警拦了下来,司机一脸茫然,有些不知所措地问现场交警:"我违法了吗?我不明白!",当交警对其的行为进行教育时才明白自己所犯为何事,并表示以后要文明开车、礼让行人。记者在现场留意到,过马路的大多为老人家,行动较为缓慢,机动车经过时若不减速礼让的话,很容易对行人造成伤害。经过1个多小时的整治,大多数车辆已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在人行横道前停车让行,相较之前的不良现象已有明显改善。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宣传的加强,大部分车主已经都能做到文明驾车,但有小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依然存在我行我素、缺乏文明礼让的行为。对于这部分不文明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违反规定的将作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美华 实习生 黄茵 见到有交警都不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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