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狐狸 发表于 2018-3-22 11:50

意大利专利的减压阀?高州男子发布违规广告被罚


  近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荷花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一起销售罐装煤气的违法发布广告案,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高州市荷花镇的高州市某供气有限公司开设的促销点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促销点摆放有一块印有"意大利专利、欧洲安全标准的减压阀"等字样的广告牌,并在促销现场发放的宣传单张上也印有上述字样及"比普通液化气耐用15%以上。"的字样。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牌匾及宣传单张上所称意大利专利、欧洲安全标准的减压阀的证明材料。



  网络图片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7年9月15日开始,到高州市荷花镇设立促销点推广燃气及燃气瓶。通过在促销现场摆放印有"意大利专利&欧洲安全标准的减压阀、比市场普通瓶耐用15%以上"等字样的竖式广告牌及发放印有上述字样和"足斤足两,国家标准足称62市斤,比普通液化气耐用15%以上"等字样的宣传单张进行促销宣传。当事人上述宣传单张和广告牌内容涉及"意大利专利"内容,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亦未能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当事人在上述广告及宣传单张中使用了"比市场普通瓶耐用15%以上""国家标准足称62市斤,比普通液化气耐用15%以上"等数据、调查结果,但未能提供资料证实其真实、准确,且未表明出处。
  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及第十二条第一款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第二款"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广告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茂名晚报记者 池榕
  通讯员 梁春龙 陈华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意大利专利的减压阀?高州男子发布违规广告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