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的高州法院黄梅同志被追记二等功
昨日,记者从市中级法院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决定,给予因公殉职的高州法院黄梅同志追记二等功。同时,高州市委、市政府也于今年春节前夕给予黄梅同志遗属发放了慰问金,以表达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
黄梅同志(女)1979年8月进入法院系统工作,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三十多年如一日战斗在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第一线,生前任高州法院刑庭副庭长。在审判中,她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勇挑重担,通过寓教于审,延伸服务挽救失足少年,以一桩桩平凡的案件,汇集成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被称为"法官妈妈",先后多次被评为高州市"政法先进工作者"、"烟草打假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1次。
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黄梅同志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回到法院加班处理案件,但加班期间,因劳累过度突发大脑蜘网膜出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期间,省法院、茂名中院及高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她的病情变化情况,多次指示高州法院及卫生部门要竭尽全力进行抢救。直至12月29日,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的黄梅同志病情急剧恶化,经抢救无效不幸辞世,年仅54岁(2016年1月20日本报A4<<社会>>版,以<<呕心沥血铸法魂——追记高州法院刑庭副庭长黄梅>>为题作了报道)。
黄梅同志忘我工作、病倒在工作岗位的感人事迹,经<<茂名日报>>报道后,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茂名市委政法委、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下发通知,号召全市政法机关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黄梅同志先进事迹,在推进"四个全面"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推进平安茂名、法治茂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茂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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