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妹 发表于 2018-1-16 14:41

国家中期评估核查茂名河长制工作


  1月13日至15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核查组到我市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许志晖出席汇报会并作汇报。
  在茂期间,核查组听取了我市及电白、高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前往电白林头镇和高州泗水镇、潘州街道等地,实地察看了多个河段(水库)及县、镇两级河长办,对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细致核查;还认真查阅了河长制工作相关资料,并反馈了核查情况。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到"四个到位",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实现河湖河长制全覆盖,河长制基本建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7个考核断面均达到2017年度水质要求,具有茂名特色的平安生态水系初步形成。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过程中,我市还在"人大评议、队伍设置、资金投入、规范建设、落实机制"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方法。比如,在省内首创开展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立足基层整合村级力量,创新设置"义务护水队";创新方式拓展多元化管护资金投入渠道;把河长制工作与中小河流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规范高标准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现场会,倒逼河长制工作落实。
  核查组组长、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处长沈福新在反馈会上,高度评价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认为有关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符合中期评估要求。建立河长制的创新工作方法,尤其是首创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制的工作方式值得肯定。核查组各位成员还就我市河长制建立中的考核问责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副市长崔剑在反馈会上表示,我市将把核查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河长制工作的思想自觉、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让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在茂名落地生根、取得更大实效。
  茂名日报记者 邓义深 叶子 通讯员 李达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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