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nfr
发表于 2012-1-7 13:36
一刻爱猫心
发表于 2012-1-7 18:14
这是一个遍地法官的时代。凭个人好恶就可以在网上编织所有罪名,汉奸是最常用的罪名之一。
岭南
发表于 2012-1-7 19:49
楼主一点都没说错,前两天在茂名在线上看到一篇诋毁乌有之乡的文章,当然只是一家之言。接着又看到一篇百度百科上对乌有之乡的评价,应该相对客观吧。但是现在《百度百科对乌有之乡的评价》这篇文章都被删了,不信大家可以看看
岭南
发表于 2012-1-7 19:51
现在很多学者一致认为,乌有之乡才是中国唯一的党校,以为他们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为老百姓说话的。
oliver
发表于 2012-1-8 13:10
阿傻 发表于 2012-1-6 2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汉奸,这个词少点吧。
现在弄个网站,要删帖子的,不是网站,往往是政府。
如果删帖子行为,被称为 ...
哈哈,你还和那些2B讨论啥啊,以它们的智商,它们不懂的,,
mmnfr
发表于 2012-1-8 13:55
拓文
发表于 2012-1-9 01:30
笑死我嗲,原来汉奸是这样的。楼主今年有14岁了吗?
醉笑君三千
发表于 2012-1-9 08:46
哇!爆料
mmnfr
发表于 2012-1-10 00:32
浪客丁丁
发表于 2012-1-10 16:17
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