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lamisu 发表于 2017-12-25 12:59

“六类场所 十项必查”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为深刻吸取省内外重大、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日前,我市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迅速在全市开展"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全国"两会"结束。



  排查小档口消防隐患。茂名晚报通讯员晏杰 摄
  据了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单位分别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拉网排查。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工作检查组,由公安局牵头,联合综治、住建、工商等部门开展小档口、"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公安、综治、安监等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整治行动;由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由教育局牵头,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开展寄宿制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12次,排查小档口670余家、"三合一"场所950余处、群租房130余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80处、养老服务机构137个、寄宿制学校143所。发现并整改隐患1600处,安装漏电保护开关450余处、电线套管改造240余处、搬迁违规住宿人数30人、安装简易消防设施270余处,清理电动车数量37辆、约谈人数86人。全市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9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罚款45000元,全力保障火灾形势平稳。
  茂名日报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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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类场所":是指小档口、"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
  "十项必查"具体内容:
  (一)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各类建筑(场所)供、用电线路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开关应选用合格电气产品。
  (二)电线套管。各类建筑(场所)供、用电线路均应根据国家电气技术标准,采取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
  (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各类建筑(场所)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外墙设置防盗铁栅栏一律拆除,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四)合用场所物理防火分隔。住宿场所与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合一设置的,必须实施实体墙物理防火分隔。
  (五)违规住人彻底搬离。各类建筑(场所)均不得违规住人,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搬离。
  (六)清理电动自行车。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理。
  (七)拆除木质阁楼。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八)拆除易燃材料。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九)群租房明确消防管理责任。严格<<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要求,所在建筑应配备消防安全楼长,楼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或出租人担任,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实施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住宿3人以上的场所,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住宿30人以上的场所,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实施24小时值守看护。
  (十)施工现场落实消防安全保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实施现场看护,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和足够灭火器材,保障临时消防用水,依法依规实施动火作业,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乐叔 发表于 2017-12-26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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