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贩卖公民信息牟利13万元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通讯员 林继健 林文锋 摄
"我加了十几个QQ群购买公民信息,然后转手卖出,我只赚差价,没想到这也犯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杰在落网当天凌晨对自己的行为企图狡辩。
12月8日凌晨4时,由茂名市公安局牵头发起的全省集群战行动小组按照行动计划扑向各抓捕点,"安网21号"抓捕行动拉开帷幕。茂名警方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300多名,抓获张某杰等团伙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39名,当场扣押手机35部、银行卡20张、电脑19台、现金2万3千元,共缴获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万条,收网行动顺利圆满收官。截止12月19日,全案已刑拘10人,行政拘留1人。
"隔壁老王"公然兜售公民信息
茂名警方在日常网络工作巡查中发现,QQ网名为"隔壁老王"的账号动态异常,行为可疑。
经警方进一步侦查,该账号在网上出售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依托QQ群,使用网络电话、虚假身份等联络买家,通过银行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被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收入等涉及大量个人隐私等详细情况。
公安机关立即对 "隔壁老王"展开调查,对该情况进行研判分析。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3月份"隔壁老王"在网上一些交流平台比较活跃,每天都有大量频繁的交易,QQ群成为他专门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平台。"有时他还拿自己手里的信息跟网友交换,甚至相互买卖。"
"隔壁老王"落网 百万条公民信息曝光
为便于贩卖信息,犯罪嫌疑人首先取个非常惹眼易记的QQ网名,在线上通过QQ好友、QQ群招揽"生意",线下向熟人推销,并通过QQ聊天与购买人交流,以发送电子邮箱的形式将相关的公民信息打包出售从中牟利。
一开始,犯罪嫌疑人以QQ网名"隔壁老王"的身份,加入各种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QQ群,然后在不同的群共享文件内下载一些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下线,但这样的方式往往因为数据陈旧而获利不多。一段时间后,"隔壁老王"摸出了门道,通过互联网非法手段获得大量公民信息,与群里的"同行"交换数据,将公民信息统一归纳整理后再进行二次倒卖。
由于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进行倒卖信息活动,用的都是虚拟身份,作案具有很强隐蔽性,并且为逃避打击,经常变换身份,给警方侦办案件增加了一定难度。茂名警方通过对大量信息数据的摸排整理,掌握大量确凿证据,锁定了"隔壁老王"就是贩卖公民信息的嫌疑人张某杰。
12月8日凌晨,专案组安排警力分工在张某杰住所进行外围摸排,确定张某杰正在自己家中活动时,果断采取了抓捕行动,一举将张某杰抓获。现场查获银行卡1张、电脑1台、10个QQ账号及缴获已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共50余万条。
公民信息在网上仅售0.5元1条
经初步查明,"隔壁老王"现名叫张某杰,男,27岁,电白麻岗镇人,初中文化,曾因涉嫌诈骗被上网追逃,2008年被抓获。
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杰对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嫌疑人交代以及前期侦查情况,张某杰从网络中非法获得的公民信息以每条0.5元通过线上线下兜售公民信息资源,非法牟利13万余元,出售数量之多、信息范围之广令人震惊。
经深挖扩线,专案组又锁定了另一犯罪嫌疑人邓某舒,通过核查,民警确认邓某舒(男,25岁,电白麻岗镇人,初中文化),其是张某杰的"下线",每天从张某杰以0.4元一条的价格购买约2000余条公民信息,再通过网络将信息以0.5元1条倒卖给来自贵阳、江苏、江西等地的房产中介、投资公司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以此牟利。自此,一个以张某杰为信息源,邓某舒等为买家,结构清晰的跨市犯罪团伙被成功捣毁。
据了解,该案件已查获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万条,被贩卖的大部分公民个人信息被用作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甚至一些电信诈骗案也是因为掌握公民个人信息实施针对性诈骗。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遇到陌生来电、短信涉及金钱方面的话题,要慎重确认多加防范,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情况泄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茂名晚报通讯员林继健林文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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