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jh2090 发表于 2013-1-16 18:16

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常年发放

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常年发放
市环保部门提醒,各县(市)的车主应在当地办理

■记者张翠玲通讯员陈炎辉
       本报讯 为控制汽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部《机动
       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有关 规定,市政府 决定,从2012年12月26日起,逐步实施限制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通行的措施。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通行的公告》后,我市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纷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由于办理的车主过于集中,造成轮候时间相对较长,为了疏导办理标志车主,从2013年1月12日起,市环保局在市正亚检测科技公司(乙烯厂正门转盘往茂名方向约500米)设置环保标志发放点,开通6个环保标志办理窗口,车主可到该公司发放点办理,该公司周六、日正常上班。
       市环保部门提醒: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及市正亚检测科技公司只办理茂名市、茂南区、茂港区的车辆,请各县(市)的车主在当地办理;办理时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原件;办理环保标志不收取任何费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进入常态化长年办理;环保部门将适时推出更多办理环保标志的便民措施。


王大胆 发表于 2013-1-16 19:30

摩托车要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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