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交警突击检查客运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市客运企业的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规范和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工作的要求,9月1日,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高州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州运输分公司等的重点客运企业,突击检查客运车辆违法清零和车辆动态监管工作。9月1日,高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民警先后深入高州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州运输分公司突击抽查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台账,查看GPS定位动态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实时查看车辆的实时运行轨迹,动态监控室的值班台账以及车辆有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等,均未发现有违规、违法的情况。同时,民警抽查第二运输公司粤KK47**长途客车,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州运输分公司粤KK78**、粤KK68**大客车的动态监控数据,发现这三辆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管理应用平台中记录的有超速的交通违法数据与客运企业动态监控系统中相应的记录数据有不相符,民警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给上级公安机关及市交通运输部门。
突击检查结束后,民警要求客运企业做到:一、客运企业继续加强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限在最短期将公司的所有车辆违法记录清零。二、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车辆GPS动态监管台账,确保GPS动态监管机制正常运行,值班人员一定要做到监控实时有效,及时提醒司机保证安全行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处罚到位。三、企业要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督促公司的驾驶员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行驶,拒绝疲劳驾驶,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两客运企业的负责人对交警部门此次的突击检查工作表示支持,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清源工作,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为我市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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