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 惠及茂名5家企业
记者从海关获悉,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AEO是英文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AEO互认实施后,中瑞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5项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此外,根据中瑞自贸协定,中国生产型的高级认证企业(AEO)还自动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在向瑞士出口货物时还可享受"原产地自主声明"优惠措施。中国和瑞士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业务时,将可直接享受到对方海关提供的便利措施,平均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30-50%,可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据海关关员介绍,除瑞士外,中国海关与欧盟、新加坡、韩国、新西兰等31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内地与香港也有相关安排。目前,中国海关正在加紧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主要贸易国家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以色列、南非等"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海关的AEO互认合作,积极促进国际供应链"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届时我国高信用企业在全球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都可以享受通关优惠和便利,从而显著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目前,茂名市与瑞士有贸易往来的企业5家,其中AEO高级认证企业1家;今年以来,涉及报关单54票,进出口货物总值约520.0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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