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撞
事故现场。茂名晚报记者 池榕摄
昨日下午,有市民向茂名晚报记者报料称市中心城区官渡桥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妇女骑自行车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茂名晚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通过斑马线时应该下车推行,交警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司机文明行车礼让行人,避免不幸事故发生。
阿婆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撞
昨日下午4时20分,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粤B牌照的丰田小轿车斜停在官渡桥头东往西车道中间,右侧车头有明显的刮痕,地上有一辆自行车,周围散落着一双鞋和一顶帽子。据报料市民表示:"我当时骑着摩托车由西往东开上官渡桥,事故就发生在我左边,一名60多岁的妇女当时骑着自行车过斑马线,不知怎么的就被一辆小车撞倒了,小车发出非常大的刹车声。"而现场围观的市民也告诉记者,受伤的是一位阿婆,可能是头部受伤了,脸上有血,已经被送到医院救治。记者注意到,发生事故的地点车多人多,是厂前东路、官渡桥和滨河北路的交汇处,虽然有斑马线,但是没有红绿灯,行人通过时要非常小心。
大部分人不知道要推车过斑马线
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许多围观群众对此次事故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阿婆虽然受伤但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也有人认为司机应该在斑马线前面减速让行,阿婆不应该承担责任。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现,第七十条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记者在事故周边路段随机采访了20位骑自行车、三轮车的市民和行人,其中只有两位市民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不能骑着自行车过斑马线,要下车推着走,而且自己从来没有试过骑车过斑马线。又有两位市民犹豫思考后才表示"应该不可以,自己有时也会骑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而剩下的16位市民表示不知道或者回答可以骑着过斑马线。记者随后采访了我市交警一大队的交警,交警表示斑马线是人行横道,不是行车道,按规定自行车和不超标电动车都不能骑过去,要下车推过去。希望广大市民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文明行车,避免不幸事故发生。
茂名晚报记者 池榕 街上大把阿公阿婆都当正条街是自己屋噶!出事是迟早噶事,司机大佬又是矛见过有几多在斑马线让行人出事又是必然噶。 阿兜兜 发表于 2017-7-2 11:33
街上大把阿公阿婆都当正条街是自己屋噶!出事是迟早噶事,司机大佬又是矛见过有几多在斑马线让行人出事又是 ...
后生仔女都好多系咁嘅喔,大家都要小心出门正得。 路过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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