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查处一起微信造谣案
4月25日,信宜市公安局查处一起在微信平台散布谣言的案件,违法嫌疑人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池洞派出所接到指令:有人在微信上散布谣言,歪曲4月24日下午在池洞二小对出路段发生的一宗交通事故处置情况。接报后,池洞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迅速查清了造谣者的基本情况。当日下午,迫于法律的威严,违法嫌疑人容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询问,容某本人供述:4月24日下午,其亲人在池洞二小对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警方接报后已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但其却在微信群上散布谣言,谎称报警后公安机关没有出警处理,意图以此污蔑公安机关"不作为",抹黑公安机关的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切莫在网络或现实中制造、传播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龙 造谣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