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将港澳台人士纳入自愿缴存公积金范围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广州日报讯 (记者肖陆军 通讯员欧东勇)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前日通过其门户网站全文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介绍,本次修订是对现有缴存规定部分内容的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深圳转出至异地的内容、放宽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申请条件、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等4个方面的利好。<p style="TEXT-INDENT: 2em">单位亏损1年即可申请 <p style="TEXT-INDENT: 2em">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此次修订将现有规定中连续亏损2年才能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条件,调整为亏损1年即可申请。 <p style="TEXT-INDENT: 2em">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此次修订新增相关条款规范职工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时,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证明原件。 另外,此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缴存主体范围,增加了港澳台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并明确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为在深圳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人才创造更好的安居环境提供便利。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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