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男子烤鸭上涂药毒死藏獒 获刑4年半还要退赔15万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烤鸭上涂药毒死藏獒运走倒卖 一男子获刑4年6个月,还要退赔15万元“寒冬至,狗肉肥。”在广东,冬天是吃狗肉的好时节,一些不法分子因此也盯上了别人散养的狗只。然而,偷狗贼常有,偷藏獒的却不常有,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投毒盗藏獒倒卖的案件。
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 通讯员/戴艳红
前些日子,广西籍男子覃某发现天气转冷后吃狗肉的人逐渐增多,狗肉能卖个好价钱。为了获取钱财,覃某伙同他人租了一辆小型货车,从广西柳州流窜至开平做起了盗狗的生意。
两人一路商讨如何盗狗,最终决定用老办法——“美食计”引诱狗只。于是,覃某在半路买了一只烤鸭,在两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往吃剩的烤鸭上涂满“毒鼠强”用作诱饵。两人到达开平地区后到处晃悠,寻找机会下手。
经过一轮踩点,两人瞄准开平市某水暖卫浴公司围墙内饲养的两条体型硕大的狗。当天凌晨2时许,覃某将预先准备好的毒饵扔进围墙内,两条狗吃下后随即毒亡。此时,两人迅速翻越围墙,将狗抬到小型货车上,运往广州太和某市场出售。
据覃某事后交代,两条狗总重约200斤,在市场以每斤8元的价格出售,只获利1600元,得款随即被两人花光。然而,事情远没有覃某想的那么简单,经过鉴定,被盗狗只为藏獒,价格总值合共15万元。
最终,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勇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以盗窃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退赔15万元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
来历不明的狗肉别吃
秋冬季节是狗只丢失的高发季节,饲养狗只的市民要留意看管好自己的狗只,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同时,偷狗贼有的利用毒剂来盗取狗只,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市民为了个人健康考虑,对于来路不明的狗肉千万别吃。 哈哈,有意思~顶顶 ,继续顶顶。继续顶哦 自己知道了 我十目一行也还是看不懂啊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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