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NGO今年起想在广东活动 起须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黄康灵、韩振宇)昨日,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共2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境外NGO)来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大楼二楼办证大厅,前来办理咨询、登记等各项业务。<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施行,昨天是该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受理窗口正式开放受理业务。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初步统计,到去年为止,在广东活动过的境外NGO有800多家。其中,文教卫生、扶贫济困类的境外NGO较多。 <p style="TEXT-INDENT: 2em">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办公室登记备案受理窗口民警韩振宇介绍,该法出台之前,境外NGO在境内活动主要向民政、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但没有统一的法律管理。 <p style="TEXT-INDENT: 2em">该法正式施行后,所有境外NGO要在境内活动,都必须向公安机关登记或备案,其中,在广东活动的,可向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登记或备案。 <p style="TEXT-INDENT: 2em">昨日,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正式开放4个登记备案受理窗口,正式受理境外NGO(含港澳台)的登记、备案业务。 <p style="TEXT-INDENT: 2em">窗口办公时间:9:00-11:30,14:00-17:00 地址:广州市东风路698号 长时间没来看了 ~~ 我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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