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结束 今起深圳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
从2017年1月1日起,深圳市的酒吧、浴足等休闲娱乐场所将从“限制吸烟”转为“禁止吸烟场所”。深圳市公安局也将对这些场所展开百日执法督察行动。
记者了解到,《深圳控烟条例》自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为两类场所设立了过渡期,即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和茶艺馆、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这两类场所被列为限制吸烟场所,在过渡期限届满后,再自动转为禁止吸烟场所。
2016年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天,深圳从此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时代。
记者从深圳市控烟办了解到,截至2016年11月30日,深圳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4414人次;劝导吸烟人员351104人次,处罚36700人次,共计个人罚款1838700元;对违法场所罚款处罚8宗,共计场所罚款21万元。
(郑雁虹 深卫信) ?好帖子,谢楼主"; 我十目一行也还是看不懂啊 顶一个先 好贴坏贴,一眼就看出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