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一体化改革下月起实施 医疗待遇大幅提升
原标题:退休享个人账户待遇 要满足三条件佛山医保一体化改革明年1月1日起实施将涉及500万参保人
广州日报讯(记者李贤、陈家源通讯员佛人社)从明年1月1日起,佛山居民、职工统一医保待遇将实施。前不久,佛山市人社部门收到了许多问题反馈。
针对参保人提问率最高的一个问题,佛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医保一体化改革后,只有当参保人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了佛山市职工医保”、“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5 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及“在佛山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参加市职工医保
退休后不一定有个人账户待遇
在参保人的反馈的问题当中,提问率最高的一个问题是——“2017年1月1日实施医保一体化改革后,是不是说只要我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有参加佛山市职工医保,退休后就一定会有医保个人账户?”
对此,佛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该理解并不正确,“即使是参保人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了佛山市职工医保,退休后也不一定就有个人账户待遇”。该负责人表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了佛山市职工医保”只是退休后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其中一个条件,另外,还须满足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条件。
这两个条件也就是: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5 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及在佛山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退休后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居民身份参保的年限是不计算为职工缴费年限的。 支持你加分 看贴回复是好习惯 顶下再看 努力,努力,再努力!!!!!!!!!!! 这年头,分不好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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