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哥 发表于 2016-12-20 08:16

佛山首推环保“一岗双责”责任制 设考核制度奖金激励


最近“佛山蓝”频现。广州日报记者何波摄
佛山首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
原标题:市委书记和市长双双挂帅环委会
广州日报讯(记者黄健源通讯员黄芳)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佛山在广东省首创的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大环保格局再次飞跃,全面进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阶段。
据悉,佛山市同步升格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原来由市长担任主任,现调整为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主任,顶格创设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主体扩展为各区区委、区政府及41个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不合格,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讨,并在市内主要媒体作出限期整改承诺。领导干部考核不称职的,书面向组织部门检讨并由组织部门对其进行约谈。
率先探索“一岗双责”
记者了解到,佛山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是对已实施两年多的《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延伸和完善。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佛山率先在广东省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行使对环境保护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责,环委会办公室有专门编制,有常设的督查机构。2013年以来,陆续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实施办法》及配套的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区政府和37个市有关单位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职责,又要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严肃追责。
顶格设计“党政同责”
通过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制度设计,佛山建立健全了三大体系:一是以权责清晰、治污科学、执法严明、追责有力、公开透明为目标,建立全链条的环保行政责任体系;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统筹、系统治理、社会共治,建立全方位的环境治理体系;三是以统责、分责、考责、追责、亮责为手段,向社会公开考核要求及考核结果,建立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监督体系。通过三大体系的构建,佛山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市环委会牵头负责,市、区、镇三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跟进,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监督”的“大环保”格局。
两年多以来,佛山市并未满足于“一岗双责”的“大环保”格局。16日,佛山正式出台了《佛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主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细化了“责任清单”,系统推进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共管、决策权责相符”。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16-12-20 08:17

原来这样也可以

风筝与风 发表于 2016-12-20 08:29

支持一下吧

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12-20 08:43

加油啊!偶一定会追随你左右,偶坚定此贴必然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柠檬初夏 发表于 2016-12-20 08:46

真好。。。。。。。。。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佛山首推环保“一岗双责”责任制 设考核制度奖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