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狐狸的猫 发表于 2016-12-18 06:06

公安部严打侵犯个人信息犯罪 今年已抓获4200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12月17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记者700元就买到同事行踪”的情况,公安部现已查明此案是由相关单位内部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所为,3名涉案人员已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介绍,今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侦破此类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亿条;其中,抓获涉及40余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390余人、黑客近百人。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犯罪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网络黑客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单位或企业存储的公民信息;二是通过招聘、婚介、办理会员、送礼品等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渠道获取;三是利用假冒网站链接骗取受害人信息;四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虚假链接方式窃取公民信息;五是各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同时,犯罪嫌疑人利用QQ群、百度网盘、黑客论坛等网站平台,使用网络电话、虚假身份等进行联络,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后,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对涉嫌销售、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等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净化网络环境。
同时,公安部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网站www.cyberpolice.cn)。

jgmsa0z5q1a 发表于 2016-12-18 06:21

真是佩服得六体投地啊

cp7szwh6b 发表于 2016-12-18 06:30

好帖子,要顶!";

osneo037 发表于 2016-12-18 06:34

看完了这么强的文章,我想说点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Jx1AWlleg5 发表于 2016-12-18 06:35

(*^__^*) 嘻嘻……

fzobb38pxod 发表于 2016-12-18 06:35

我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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