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后广东有多少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变化
10月后广东有多少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变化房天下茂名 2016-12-17 00:05
[摘要]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全国人民对购房特别关心,购房已成为多数百姓生活压力的大前提。因此,对于各地广大民众而言,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所发生的丝毫变化都会牵动着他们的神经。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全国人民对购房特别关心,购房已成为多数百姓生活压力的大前提。因此,对于各地广大民众而言,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所发生的丝毫变化都会牵动着他们的神经。
特别是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国部分城市都出台了一系列限购限贷的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改变也成了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广东省究竟有多少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发生了变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以下简称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二、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委办〔2016〕2号)的精神,自2016年11月18日起,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调整为30%。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旧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的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界定:
(一)购买一手房,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在2016年11月18日(下同)之前;非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在此之前。
(二)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已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
(三)商转公贷款,向我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在此之前。
二、符合旧政策要求的职工请在2017年1月6日前递交贷款申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
2016年12月1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下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起贷额度为10万元。
二、加强征信管理。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征信系统内有连续3期、累计6期未按时还款的,或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5年内不予审批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以上政策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
12月12日,珠海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本通知从发布之日实施。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其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图片来源于网络)
标签:住房公积金政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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