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6-12-16 10:44

装修报价27万结算变42万 业主不愿支付余款被告上法庭

 当初报价的时候明明是27万多元的装修费,结算时竟变成42万多元。古镇镇业主郑先生装修房子入住后,却因工程完工结算问题被装修公司告上法院。12月13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这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的生效判决。

 案件回顾

  房子装修完毕,业主和装修公司因结算闹纠纷

  2013年6月至10月期间,某装修公司阿成承接郑先生古镇镇某小区住房和古镇镇某公寓28套房的装修工程。双方口头约定包工包料。此外,双方还签订装饰装修工程预算清单,阿成收取了郑先生2万元的预付款,工程于2013年10月份完工,郑先生已使用入住。

  去年,阿成以工程款为427673.1元,郑先生仅支付27万多元,仍欠15万多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郑先生支付余款。在法庭上,郑先生辩称他早已和阿成结算清楚并付清了款项,没有欠工程款。

  阿成说,工程价只是材料价,这15万元主要是人工费用。郑先生认为,根据装修惯例,预算价是由业主审核,并与承揽人协商一致后确认预算的。施工过程中,如没有工程的增减,最后应根据预算单的计价方式结算并付清余额。“当时是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工程的,现在他将每一项人工单列计算,纯属欺诈。”

牛逼闪闪放光芒 发表于 2016-12-16 10:46

这是什么东东啊

王师傅 发表于 2016-12-16 10:50

ding   支持

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12-16 10:52

不错!

盛夏光年 发表于 2016-12-16 10:56

很不错,又学到好东西

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12-16 10:58

好啊,,不错、、、、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12-16 11:08

不看白不看,看也不白看

罗油 发表于 2016-12-16 11:12

我率天兵天将 将你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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