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台|2016细数警察蜀黍查处过的谣言(上)
本帖最后由 哆啦A咪 于 2016-12-14 09:50 编辑小编说什么也不愿相信,没几天2017年就要来临了,可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啊,这造不了假的!说起造假,小编就想起了这一年里警察蜀黍辟过的谣言,有哪些?来,时光机,粗发……
辖区:滨海公安分局人物:张某霖(22岁,滨海新区博贺镇人)时间:2月26日谣言:张某霖从他微信朋友圈中一名叫“家林”的人的微信朋友圈中复制传播散布“假冒警察入室抢劫”谣言。事情真相是2月26日凌晨5时许,茂名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在博贺镇等地展开“春夏1号”专案收网行动,行动分成多个抓捕组,依法进入到犯罪嫌疑人家中搜查,整个过程行动中,民警文明规范执法,均出示有效证件等法律手续。结果:行政拘留3日
辖区:茂南公安分局人物:周某盛(男,茂南区山阁镇人)时间:2月27日谣言:网民周某盛在其QQ空间发帖造谣,称100多名四川人在高州专门偷抢小孩,贩卖器官,高州已有20多个小孩失踪。结果:行政拘留5日
辖区:电白公安分局人物:杨某江(男,30岁)时间:3月1日谣言:网民杨某江将一条虚假的视频:“今日中午,关于茂名乙烯厂浓烟滚滚,冒出明火,危险!”转发到茂名热点手机微信号上被他人进行阅读和传播。结果:行政拘留5日。
辖区:电白公安分局人物:李某建(男,28岁,电白区林头镇樟木头山夏黄桐村人)时间:3月2日谣言:网民李某建通过微信公众号“电白同乡论坛”发布题为“发生在茂名的一单车祸,看到最后才吓死任命”的造谣信息。结果: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训诫处理
辖区:化州市公安局人物:颜某泉(38岁,化州市东山街道办人)时间:3月3日谣言:网民颜某泉在微信群“东山某频道同学群”发播了一则谣言,称“是茂名的小孩俾人偷了器官遗弃在路边,我同学的亲戚开救护车拉回来的应该无假,一直以为是谣传,看好自己的小孩。”的虚假信息,并发播了一段恐怖视频,视频内容为:一个小孩身上有血,有一个书包在身旁,有医生和护士在帮他处理。结果:行政拘留10日。
辖区:化州市公安局人物:林某北(30岁,化州市文楼镇人)时间:3月10日谣言:网民林某北在微信群“林某家庭”里发播了 “太吓人了,恐怖分子偷小孩尽然偷到低阳来了,大家切记了...有小孩在家的千万千万要留意了,昨天有一辆面包车在黎冲小学偷孩子幸亏被老师发现,老师遭到恐怖分子的暴打,今天又到陆河偷了一个小学6年纪的学生,大家齐心起来关注一下陌生人物与车辆,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呀?大家请转发。”虚假的信息结果:行政拘留10日。
辖区:信宜市公安局人物:梁某基(40岁,信宜市城北人)时间:3月17日谣言:网民梁某基在微信群内发播“在信宜市池洞镇怀乡路口发生面包车抢小孩,孩子母亲被捅伤,看见这车的注意了,真事,车牌号码是翼DS60XX!赶紧散播!别带孩子出去瞎转悠了尤其是老人自己带小孩出去太危险了!110已证实;晋A21TXX,五菱面包车,在各学校抢小孩,不求点赞只求扩散,看见了转发下”的谣言信息。结果: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
辖区:化州市公安局人物:邹某耀(32岁,化州市合江镇人)时间:3月21日谣言:网民邹某耀在“普庆天下—之—某间天堂”微信群里散播谣言,说化州市合江镇与林尘镇的交界处建设火葬场,并要求合江镇的人反抗及抵制建设火化场。结果:行政拘留10日。
辖区:化州市公安局人物:覃某华(28岁,广西贵港桂平市人)时间:3月29日谣言:网民覃某华在微信群“428X学旧居委学车交流群”里转发两段视频,一段是有一群年轻的男女骑着摩托车手里拿着刀具冲向一边,另一段是两群人拿着刀在对砍,现场大概有一百多号人,后该网民用微博呢称为“醉卧某美人膝”在微博朋友圈里散播这两段视频及谣言,说“化州市政府门前几百人拿长刀对砍,请问化州公安局,我们的安全谁来保护,光天化日,郎朗乾坤之下,居然拿长刀招摇过市,说化州市政府是干什么吃的?”结果:行政拘留10日。
辖区:电白公安分局人物:刘某(男,23岁,电白区罗坑镇人)时间:4月10日谣言:网民刘某在本地微信朋友圈谣传电白区罗坑镇白沙村发生小孩被抢的警情。结果:行政拘留5日。
辖区:化州市公安局人物:李某勇(35岁,化州市文楼镇人)时间:4月19日谣言:网民李某勇在微信群“化州市化北X石协会”里发播了“文楼镇平福公路边征收土地不是建工业园,而是建设一个化州市的火葬场及殡仪馆”的虚假信息,把该镇正在大力推进建设的项目工业园区造谣为建火化场。结果:行政拘留3日。
辖区:电白公安分局人物:李某丹(女,33岁,茂港区坡心镇中坡下中坡村人)时间:4月24日谣言:李某丹在微信朋友圈中造谣坡心镇出现和尚抢小孩的信息结果:考虑到李某丹是孕妇,经教育后其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训诫处理。
说实话,蜀黍和小编辟谣都辟得好累了,你们还信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辟谣台 这辟谣台搞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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