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12-12 08:10

团伙打断成员无名指“碰瓷”

原标题:团伙打断成员无名指“碰瓷”
3名成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广州日报河源讯(记者曾焕阳通讯员陈碧霞、王丽莎)今年以来,河源市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碰瓷”敲诈犯罪团伙,这个团伙打断成员的无名指,让骨折的成员故意搭乘摩的,途中刻意制造摩托车事故形成受伤假象,其他成员以亲友身份适时出现并逼迫摩的司机赔偿医药费。仅1个多月,这个“苦肉计”诈骗团伙在河源市区先后炮制了4次“交通事故”,先后骗得2万余元。河源市源城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宗诈骗案,黄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黄某、杨某、黄某甲及肖某甲(另案处理)、刘某(在逃)等人共同商量,决定利用肖某甲手指骨折设局,通过刻意制造搭摩的引发交通事故,并捏造致肖某甲手受伤的手段,讹诈摩的司机钱财。
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黄某甲、肖某甲负责搭摩托车,由黄某甲在搭乘时故意摇晃制造人车倒地事故,肖某甲则假装手受伤,再由黄某、杨某及刘某负责扮演肖某甲亲友出面与摩的司机协商处理事故医疗费用等事宜,诈骗所得5人平分。
2016年4月22日,黄某、肖某甲又来到河源市区某市场寻找作案目标,见被害人吕某在路边等客,又用相同的手法进行诈骗。后来,吕某察觉被骗并报警。次日,黄某甲、黄某、杨某及肖某甲到约定地点拿钱时被当地公安人员抓获归案。据查,该团伙在上述地点以同样的方式诈骗过三位被害人焦某、张某、刘某。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杨某、黄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共同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12-12 08:21

不错,感谢楼主

范爷 发表于 2016-12-12 08:28

哈哈,有意思~顶顶 ,继续顶顶。继续顶哦

香蕉 发表于 2016-12-12 08:34

这贴?不回都不行啊

超凡猪猪侠 发表于 2016-12-12 08:37

我十目一行也还是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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