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12-7 08:21

江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原标题:江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12月7日零时起实施药价最多降低15%
广州日报江门讯(记者严建广)记者昨天从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从12月7日零时起,《江门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按照方案,江门18所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财政补偿等政策均相应作出了调整。
方案明确了江门市着力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取消原不超过15%的药品加成率,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即以实际购进价作为销售价格。换而言之,12月7日新政实施后,江门市民在医院开药,药价最多会降低15%。
此外,除了药品价格的调整外,医疗服务价格在方案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降低价格项目共两大类:一是90多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下调10%,另有190多项检查项目下调12%;二是约2145项的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下调5%。这意味着,市民去医院做CT、MRI等检查,验血等临床检验、微生物学检查等部分检验项目的时候,费用会有所降低。
此次调整中,五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有所提高,其中包括诊查费6项,其中最高提高到22元;护理费5项,其中级别护理费最高提高到30元/天;床位费27项,提高约10%~30%;手术费1700多项提高10%~60%不等;治疗费980多项,提高10%~20%不等。
记者了解到,方案中对财政补偿政策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据介绍,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水平将控制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以内,市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在各种补偿到位的前提下,药品加成取消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基本不会对医院的业务收入造成很大影响。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12-7 08:21

好啊,,不错、、、、

罗油 发表于 2016-12-7 08:30

不看白不看,看也不白看

猴赛雷 发表于 2016-12-7 08:45

好啊,谢楼主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6-12-7 08:48

今天没事来逛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