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送妻弟媳到医院生产途中酿车祸 获刑六个月
本报上期报道。
原标题:“好心姐夫”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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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日报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黄蕴磊、黄妙姿
受妻弟之托,原本在珠海务工的钟涛深夜驱车送妻弟媳去医院生产,结果途中他驾驶的车与迎面疾驰而来的一辆小车发生严重碰撞,弟媳及腹中胎儿不幸死亡,钟涛夫妇和小舅子三人受伤。昨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钟涛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一审判决姐夫半年拘役
香洲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25日凌晨4时,钟涛接到妻弟曹浪的电话,驾驶小型轿车沿前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与黄某(另案处理)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曹浪妻子李某死亡,曹浪以及钟涛夫妇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车辆严重损坏。交警部门认定,钟涛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跨越双实线行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钟涛需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钟涛在现场等候警察前来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另外,被害人李某的丈夫曹浪已经对姐夫钟涛的行为表示谅解。
香洲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钟涛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涛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钟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呵呵,明白了 支持一下吧 好困啊 谁都不容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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