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抄告”发出严治强音
近日,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市要加大交通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整治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使用套牌、假牌假证或故意遮掩车牌、使用报废车等严重违法的干部职工,抄告所属单位和部门,并督促其反馈处理结果;对不听劝阻强行违法通行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同时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我市向来十分重视交通整治工作,但是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最近在茂名日报曝光的摩托车"违法大王"中,排名前五名的都是违章500次以上未作处理的,其中最多一辆摩托竟然违章748次。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的规则意识缺失和违法成本过低造成的。在一些人眼里,违反交通规则不过是小事一桩,算不上"违法"大事,最多就是"罚几个钱"。这显然是一种对法规尊严缺乏敬畏、对违规后果心存侥幸的模糊认知。
这次我市首次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目的就是通过抄告交通违法人所在单位,让违法违章人所在单位知晓,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交警部门对违法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做出一定的处理,以达到自觉遵章守纪,维护交通安全的目的。这种制度的实施改变过去重罚轻管的交通执法方式,让交通违法者既失财又丢脸,最大限度起到警示与震慑效应。"树要皮,人要脸",颜面有时比金钱更重要,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显然增加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这不亚于一次以案说法的教育,是普法教育的一种延伸,倒逼人们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此举具有治标又治本的作用。
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巨大,造成交通事故小则伤筋动骨,大则危及生命,但是总有一些人不仅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把别人的生命当玩笑。这次我市对交通违法进行"抄告"就发出了从严整治交通违法的强音,表明了管理者的决心和态度:首先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手,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抓起,树立起榜样。我们都知道,交通法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一部分,人人都应自觉遵守,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广大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如果连最简单的遵守交通法规都做不到,又如何能够做好本职工作?通过对干部敲醒警钟,震慑教育交通违法者,也让更多市民对遵守交通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
虽然"抄告制度"也存在一些争议,但是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巨大,在治理手段上我们不妨宽容一些,只要能够收到明显成效的方式,都可以尝试。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实行抄告制度在我市尚属首次,其创新与实践意义值得关注,实践也证明,执法能否高压严管、宣传教育是否触及灵魂,直接决定着整治的效果,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只有越来越严厉,才能更有效减少交通违法乱象。
交通违法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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