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11-25 09:27

广东将立法规范垃圾焚烧场选址工作 生态补偿机制有望启动

以后所有选址将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建立针对周边居民长期的生态补偿机制
新快报讯 记者唐星报道 由于担心垃圾焚烧场带来环境污染,居民都不愿意其建在家门口,部分垃圾焚烧场项目无法按时开工。昨日,广东省人大对即将审议的《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决定》(下称《决定》)进行通报,省人大常委会将率先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垃圾焚烧场的选址工作,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有些项目至今仍未完成选址
“我省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邻避”问题,部分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有些至今仍未完成选址。”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表示。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深深感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成为推进全省城乡垃圾管理工作的老大难,应当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根本上化解“邻避”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总结了广州、深圳、汕头等地处理“邻避”矛盾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深圳的“科学选址、长期补偿、集中建设、各方受益”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于今年9月初,启动了《决定》的制定工作。在下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将审议《决定》。
将建71个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黄诚宽表示,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积存大量的存量垃圾,成为我省一大环境隐患。而居民生活垃圾增量也在加大,我省居民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达10万吨,每年正以2%速度增长。今后我省需要建设大批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特别是焚烧设施,国家规定到2020年焚烧的比例要占50%,广东希望逐步按8:2的比例来确定。
黄诚宽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规划建设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共计71个(含“十二五”结转项目数),这些都面临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问题。制定《决定》对保障今后我省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顺利选址及如期建成运营具有重大意义。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回馈居民
黄诚宽说:“《决定》强调规划先行,选址最重要得到老百姓的同意,在充分征求老百姓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比选选址,在比选过程当中,还要听取专家的意见。要最大程度地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之后取得共识,然后正式把它作为一个选址方案再公布。”
《决定》同时明确要建立健全长期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兼顾和平衡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垃圾处理设施落地在某个地方,周围居民是为生态保护做了贡献的,从法理上应该给他支持和回馈,这样也可以支撑设施的落地。” 黄诚宽介绍,比如深圳的老虎坑焚烧发电厂,对周边的居民制订了生态补偿方案,每处理一吨垃圾就有60块钱用于周边居民,包括周边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设施建设的补偿。

挖个坑,埋了 发表于 2016-11-25 09:31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11-25 09:31

HOHO~~~~~~

景甜 发表于 2016-11-25 09:40

回复一下

盛夏光年 发表于 2016-11-25 09:45

真是 收益 匪浅

守猪 发表于 2016-11-25 09:47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非洲的小白脸 发表于 2016-11-25 09:46

回答了那么多,没有加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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