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自审自制法庭笔录挪用受理费5000元 被记大过处分
原标题:法官自审自制法庭笔录麻章一法官违规审案在司法文书上冒签他人名字挪用截留案件受理费被记大过处分
广州日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记者昨日从湛江有关部门获悉,湛江麻章区法院法官梁×光因涉嫌在担任麻章区湖光法庭庭长期间,在承办原告吴×民与被告湛江市金锋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和林罗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违反办案程序既当审判员又当书记员自审自制《法庭笔录》,并在司法文书上冒签他人意见和名字,挪用、截留案件受理费5000元,被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处以记大过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据当地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处理文件中描述:2008年3月12日,该案原告吴×民因与“金锋”房地产公司及林罗保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麻章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梁×光负责审理。梁×光在没有与被告“金锋”房地产公司及林罗保进行沟通联系的情况下,于2008年3月13日带司机郭某与原告代理人李×兴去阳江监狱,开庭前就已经制作好112号案《民事调解书》并报麻章区法院领导签批,并于当天在阳江监狱既当审判员又当书记员自审自制《法庭笔录》,同时向被告人林罗保送达112号案《民事调解书》,但事后林罗保对“送达回证”的签名予以否认。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不错哦!!!!! 顶顶更健康,越顶吃的越香。 鉴定完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