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多士 发表于 2016-11-13 12:02

电器存质量问题引纠纷 成功调解


 
  11月7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岸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电视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及时为消费者陈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6年5月31日,消费者陈先生在高州市东岸镇某电器行购买了一台价值2580元的某品牌42寸液晶电视机。6月11日,电视机出现黑屏,无法正常观看。陈先生当即向该电器行反映,该电器行派人检查后表示无法维修,随后送厂家售后维修点维修,维修点维修后向消费者陈先生收取维修费用450元。截至日前,电视机先后出现了4次黑屏,陈先生认为该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该电器行予以更换一台新的电视机,但该电器行认为电视机不存在质量问题,是因消费者使用不当等问题引起的黑屏,坚决不同意更换。经与该电器行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陈先生于11月7日上午遂向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岸工商所提出申诉,寻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讨回一个"公道"。
  接到申诉后,该所十分重视,立即派出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到该电器行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了陈先生的申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马上组织双方回到东岸工商所进行了调解。经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细致释法,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于该品牌同一型号的电视机已没货,该电器行同意为消费者陈先生更换一台同品牌、另一种型号的液晶电视机,并且退还维修费450元给消费者。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秋无痕 发表于 2016-11-14 08:36

路过

秋无痕 发表于 2016-11-1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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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6-11-2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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