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羽尘曦 发表于 2016-11-7 10:43

怕惹事被撞后逃逸也构成犯罪


  交通事故我们一般常见于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当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触犯刑律被判刑的事情也屡见不鲜,然而一些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安全位置,却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这不是怪事,这是真事!近日,化州法院就审结了一宗驾驶员驾驶自家车停靠路边被撞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刑并引以为戒的"另类"交通事故刑事案。
  案情回顾:
  2015年10月14日14时许,吴务实(化名)驾驶一辆小四轮拖拉机搭载一车木柴回家,当拖拉机停靠在橘城南路塘岸村公路边后,吴务实将车留在路边便下车回家了。这时李小星(化名)驾驶一辆摩托车由同庆镇往化州市区方向行驶,当行至小四轮拖拉机停车路段时,因车速较快,不慎碰撞上吴务实停靠在该处的拖拉机,李小星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事故后,闻讯赶来的吴务实怕惹事上身,急匆匆驾驶拖拉机逃离现场。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吴务实家中抓获。经化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小组认定责任,吴务实因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小星无责任。事后,吴务实通过其家属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和解,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案经化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务实交通安全观念淡薄,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驾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吴务实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符合坦白认罪的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吴务实在案发后通过其家属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给被害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得到他们的谅解,有积极的悔罪表现,且无前科,又属过失犯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吴务实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作出判决:吴务实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说法:
  驾驶员将机动车停在公路边后离开车被撞,在一般人看来,驾驶员或车主是受害方,是无过错方,不应承担事故责任。但事实上根据我国法规,即使是发生事故时属无过错方,但如果逃逸造成现场被破坏,致使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时受到影响和无法作出准确责任认定,逃逸者将负事故全责。所以本案中虽然李小星驾驶车辆撞上吴务实停在路边的车辆发生事故,但吴务实如果当时是积极维护现场并打电话报警、救人,由交警队勘查现场,或许吴务实不负全责,不需入狱。但吴务实在事故后选择逃逸,导致其为该事故负全责并负刑事责任。
  法官表示,最正确的方式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时,无论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切勿抱侥幸心理,应马上打120救人以及打电话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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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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