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6-10-30 11:12

经济民生

若简单赋予企业“开除超生员工”的权利,势必会无形中混淆这两种法律关系,事实上赋予企业某种原本只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罚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经济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