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10-29 09:37

明显轻判:德国4名青少年轮奸14岁少女获缓刑

原标题:4名青少年轮奸少女仅判缓刑
德国几名青少年轮奸一名14岁少女,却被明显轻判,近日引发巨大争议。
今年2月,4名青少年在德国汉堡轮奸一名14岁少女,随后把她丢弃在寒冷户外,险些致她死亡。这一作案过程被另一名同伙少女拍摄成视频。受害女孩被发现时出现体温过低症状,受到紧急抢救。
法院上周对此案作出裁决。尽管法官认定施害者“像处理垃圾一样”对待受害少女,但仍以嫌疑人认罪“悔过”为由,对年龄分别为14岁、16岁和17岁的3名少年判处缓刑,而对另一名21岁的嫌疑人判处4年监禁、立即执行。判决宣布后,检方随即提起上诉。德国不少民众签署请愿书,要求案件重审、将3名缓刑犯送入监狱。仅一周时间,请愿书获得近9万民众签字。
今年7月,德国联邦议院一致通过一项新法案,扩展有关性犯罪的司法定义,旨在降低性侵嫌疑人受起诉的法律门槛,进一步保护女性。根据这一新法律,女性只要明确说“不”,即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拒绝”,所受性攻击可构成强奸。
此前,德国有关性犯罪的原有法律规定,受害者只是口头说“不”不足以认定构成强奸事实,而必须在性侵过程中做出反抗动作才行。不少女性权益组织批评这一法律过时,以至性犯罪者逍遥法外,同时打击女性受害者报告案件、追究责任人的积极性。

傻强 发表于 2016-10-29 09:52

不早了 各位晚安~~~~:)

柠檬初夏 发表于 2016-10-29 09:53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6-10-29 09:54

@,@..是什么意思呀?

范爷 发表于 2016-10-29 09:56

就为赚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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