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四类老人养护将获补贴
中山老人在家安享晚年。广州日报记者于涛摄
原标题:四类老人养护将获补贴
广州日报讯(记者潘斌通讯员程倩敏)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民政局获悉,由中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决定在全市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中山四类老人的养老护理和服务将获补贴,最高每人每月将补贴200元。
用于养护及服务补贴
中山市老龄办主任黄凝冰表示,当前,中山市老年人群体呈现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料服务矛盾日渐突出,迫切需要社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而建立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能够有效地减轻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负担,帮助他们提高养老支付能力,是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举措。中山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人补贴制度,主要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补贴。
黄凝冰介绍,中山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补贴对象包括: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人;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内)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人等四类老人。
具体补贴标准为: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轻度失能老人按100元/月/人、中度失能老人按150元/月/人、重度失能老年人按2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按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5倍以内)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人,按6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好困啊 对不起,我走错地方了,呵呵 感謝樓主 正好你开咯这样的帖 好贴子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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