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举报交通违法最高奖千元
原标题:举报交通违法最高奖千元老城区道路狭窄容易发生交通拥堵。
昨日,中山交警对外发布,《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出台,并定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实施办法》,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获得相应奖励,单宗最高奖励1000元。
举报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
据了解,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制定的《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经市公安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出台,定于今年11月1日施行。根据《实施办法》,任何人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凡是知道或发现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线索的人(以下简称“举报人”)都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运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未按规定申领通行证,偷运危险化学品的;客运和校车车辆超员,经查证属实的;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的停放地且被交警部门查获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长期违法停放无人认领车辆或3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经查证属实的共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均可获得相应奖励。其中,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标准最高,单宗可获1000元奖励。
五种方式可举报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五种方式向市公安交警支队举报:(一)电话:全市24小时举报电话为122、23188110,传真号码为23188444;(二)微博:可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或@中山公安交警官方微博;(三)微信:可以将举报内容发至微信“全民交通警民互动”公众号;(四)来信:邮寄地址为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邮编:528400;(五)来访:来访举报受理形式为专人登记,受理室设于市交警支队十一楼指挥中心。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动归案的;共犯检举的;在案件侦查、审查、审理过程中发现或本人交代的;案件受害人提供和指认的;人民警察或者在职交通协管员(督导员)、实习交通民警、交通警察机构雇员等人员的举报行为等五种情况不列入奖励范围。 先顶再看 不错,看看。 感謝樓主 这个贴不错!!!!!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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